高雄市林姓醫師有婚外情生下未婚子女後,12年前與妻子協議離婚,當年還約定林醫師需在2008年底前,贈與長女一輛價值80萬元以上新車,林醫師未履約,林女向法院控告父親,林醫師在法庭上哭窮,高雄地院民事法庭法官清查林醫師現在財產,總價值超過500萬元,還有一輛2015年才出廠的福斯汽車,判處林醫師要履行協議。林女向法院提告,父親2005年間與母親簽署協議書,還約定父親林男需在2008年底前,贈與她80萬元以上的新車1部,但時隔8年父親仍未履行,她控告父親應依約給付她80萬元以上新車,如父親不給新車,也可折付80萬元現金。林姓醫師在法庭上哭訴說,這份協議書是他為了彌補對長女虧欠所定下補償條款,是他親筆簽名沒錯,但他簽署協議書後,經濟情況越來越差,雖仍持續經營診所,但現在還有兩名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需要扶養,如履行贈與契約,會影響他的生計及扶養子女義務。法官審理時調閱林姓醫師財產,發現他年所得總金額破百萬,名下財產總價值逾500萬元,包含一輛2015年才出廠的福斯汽車,認定林男還有工作能力與穩定收入,不致於影響生計及扶養子女義務,判定林醫師應該履約,全案仍可上訴。高雄市林姓醫師離婚時約定贈與長女一輛價值80萬元以上新車,但未履約,高雄地院判處林醫師要履約,圖為高雄地院外觀。記者黃宣翰/攝影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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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正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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